产教融合处立足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建设情况,对外联系企业、政府、行业及科研院所等的窗口,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方向、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总体要求,围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优势,整合学校教育资源,密切关注企业需求,找准与行业、企业合作的契合点,与之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实现“校企双赢”,促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各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构建学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运行机制;
二、负责制定学校中长期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策划并提出各种开展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的意见、建议、总结,并协同各二级院部推进产教融合项目和各类平台载体建设;
三、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的联系和沟通,拓宽校企合作渠道。开拓校企合作资源,为全校搭建校企合作服务平台,开展校企合作项目谈判和接待工作;深化学校与企业、行业、地方政府的合作,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各类项目建设;
四、负责产教融合项目的全程监管与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对学校二类、三类产教融合项目的立项审核,年终重点考核项目的经费投入和预期成效的达成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引入多元的产教融合项目;
五、指导和督促各二级学院做好毕业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加强与用人单位、行企协会等的合作,为毕业生拓展实习岗位;
六、指导和考核各二级院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总体推进情况,督促各院部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各项工作;
七、完成学校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