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年11月16日上午9:00
地点: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主持人: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会议议程
一. 介绍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参会领导;
二. 韩国岭南大学江苏中心安礼杰主任介绍韩方参会领导;
三.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介绍;
四. 韩国岭南大学学校介绍;
五.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领导讲话;
六. 韩国岭南大学对外合作处李清花主任讲话;
七. 双方院校就共同关心的话题交换意见;
八. 双方院校领导互换礼物、合影。
访问内容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交换生、“3+2”等项目的协定
韩国岭南大学交流访问人员名单
李清花 对外合作处主任
安礼杰 江苏中心主任
史海静 江苏中心副主任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与岭南大学
《3+2本科学位中韩人才培养项目》协议书
为了培养国际化人才,顺应全球化趋势,增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的经济、文化和教育领域交流,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和(以下简称“财经学院”)大韩民国岭南大学(以下简称“岭南大学”)签订《3+2本科学位中韩人才培养项目》协议书。
1. 项目定义
财经学院在修完正规专科三年级课程学生中,选拔学生到岭南大学修读本科三年级和四年级课程。学生符合两校本科毕业条件时,双方颁发各自的毕业证书。
2. 责任与义务
1) 岭南大学负责制定3+2项目生招生计划,并根据岭南大学插班生标准进行选拔。
2) 财经学院提供3+2项目生的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成绩证明,并根据需要向岭南大学提供已修课程的简介。
3) 岭南大学在财经学院的协助下,对申请3+2项目的学生进行面试。
4) 岭南大学协助3+2项目生办理签证。
3. 关于学生选拔
1) 需修完财经学院专科正规三年级课程且成绩合格者。
2) 根据岭南大学所开设的专业选拔学生,若学生要求更换专业时,由两校协商解决。
3) 申请岭南大学时,韩语须满足如下事项中一项要求。
- 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二级以上获得者
- 岭南大学韩语能力考试(IC TOPIK)合格者
- 被认定为为具备上述语言能力且获得岭南大学对外合作处处长推荐者
- 但对于公认的韩语能力考试(TOPIK)的成绩要求将根据岭南大学的实际需要会有所变更或调整。
4. 其它事项
1) 为了本项目的宣传和推广,双方允许对方学校使用本校的校标和校徽。
2) 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 有效期及使用语言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经双方协商后每五年更新一次。协议任何一方在协议终止前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时,协议作废。
2) 本协议以韩文和中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样的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韩民国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岭南大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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